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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閱讀次數(shù): 1586
近日,經(jīng)福建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福建省人社廳印發(fā)《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5年4月1日起,調(diào)整最低工資標準。
調(diào)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檔,分別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為2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參照月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保留四檔,分別為23.5元、23元、21.5元、20元。與現(xiàn)行標準相比,各檔平均值年均增幅4.1%。